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债权权利
文章列表
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有哪些内容 面对债务纠纷案件必须提供哪些证据
2022年2月4日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宋律师,杭州劳动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有哪些内容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如果是自然人,要写明姓名、性别、住所地、身份证号;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要写明单位名称和住所地。




二、债权金额及其债权依据


债权金额是未实现债权的金额。债权依据,是指债权所依据的法律文书的编号。


三、执行费的交纳情况


为了便于执行费的管理,在债权凭证上记载原执行案件的执行费收取情况,有利于防止以债权凭证作为执行根据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阶段的执行费的流失。


四、债权凭证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主要是可以凭债权凭证申请执行;义务是在申请执行时要提供债务人有可执行财产的证据。


五、债权凭证的期限


以债权凭证作为执行根据申请执行是重新启动一个执行程序,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立法精神而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必要的,况且规定申请期限也便于管理和维护市场交易关系的稳定。债权凭证既不同于可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也不同于中止裁定书。债权凭证申请执行的期限不宜定得过短,如一年的时间,也不能定得过长,甚至无期限。



面对债务纠纷案件必须提供哪些证据

所以债权人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据:


一、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相关证据。




二、债权人已履行给付义务或者其他约定义务而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银行汇款凭证、或者在场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


三、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如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把配偶另一方也列为共同被告。


四、有证据证明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可根据情况选择提供或者不提供。


上述证据要尽量形成一个有效的证据链,不要想当然地认为某个证据就足够了而放弃了提供其他证据的机会,否则孤证一旦发生问题,会使得整个官司彻底输掉。


对于债务人而言,需要提供的证据主要是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消灭的证据材料。但提请债务人注意,如提供的是系伪造、或者带有其他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因此承担法律。




来源: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Tags: 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有哪些内容,面对债务纠纷案件必须提供哪些证据


宋——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4006686166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友情链接

微信扫一扫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