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合同知识
文章列表
仓储合同两种特殊权利 购房合同备案流程
2022年2月4日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宋律师,杭州劳动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仓储合同两种特殊权利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这双方当事人中都有特殊权利,即存货人对仓储物的检察权和保管人对仓储物的提存权,下面由编辑在本文整理介绍仓储合同的两种特殊权利。

  存货人对仓储物的检查权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保管人在仓储物的占有期间,仓储物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存货人。存货人为了防止货物在储存期间变质或有其他损坏,有权随时检查仓储物或者提取样品,但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的行为,不得妨碍保管人的正常工作。如果保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存货人检查仓储物并提取样品,仓储物发生变质或有其他损害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

  保管人对仓储物的提存权

  《合同法》第393条规定:;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同期限内提取,逾期不提取的,保管人可以提存仓储物。;

  提存是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或其下落不明,或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难于履行债务,经公证机关证明或法院的裁决,债务人可将履行的标的物提交有关部门保存。

  一经提存即认为债务人已经履行了其义务,债权债务关系即行终止。债权人享有向提存物的保管机关要求提取标的物及其孳息的请求权,但须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并支付因提存所需要的保管或拍卖等费用,且提取请求权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提存的程序

  提存程序一般来说,首先应由保管人向提存机关呈交提存申请书。在提存书上应当载明提存的理由、标的物的名称、种类、数量以及存货人或提单所有人的姓名、住所等项内容。其次,仓管人应提交仓单副联、仓储合同副本等文件,以此证明保管人与存货人或提单持有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此外保管人还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催告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提货而对方没有提货,至该批货物无法交付其所有人。

  这两项权利是法律根据仓储合同的独有特点赋予仓储当事人双方的独特权利,双方当事人应充分合理的行使这些权利,从而在最大限度内保护自己的利益。

  

购房合同备案流程

  购房合同备案实质是对开发商进行有效的制约。它不仅能促使开发商加快建房,按章办理产权证,也可使购房者更加放心,很好地规避了一房二主。购房合同备案流程主要分为两步,并且有时间期限的限制,下面就由在本文详细介绍购房合同的备案流程以及相关知识。

  购房合同备案流程

  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备案应该在合同签订后三十日之内办理。

  具体流程如下:

  1、客户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后,开发商会将购房合同集中递交到房管局进行备案,此过程一般需要三十天时间。

  如客户为按揭购房,待合同在房管局备案完成后,还需再将客户的所有贷款资料递交给按揭银行进行审核,办理抵押贷款手续,此过程的办理时间一般也需要三十天左右。

  2、以上手续全部完成后,签约中心会通知客户领取购房合同。

  如果过了一个月,购房合同已经备案成功,但是还不能拿到购房合同,可以让开发商告知备案登记号,之后可以直接在网上查询到相关的备案情况。

  所以,已经网签了但是还不能确定是否备案,只能直接找开发商来了解情况,如果时间过长,那么就说明开发商的手续和资料有问题,需积极了解事情的进展情况才行。

  购房合同相关知识介绍:

  检查购房合同的具体事项

  1、开发商在广告中对配套的承诺有无写进合同中,并且清晰列明

  房地产开发商或代理商就是利用购房者想当然地以为广告内容都会写入合同的心理,瞒天过海。结果,发生争议、对簿公堂时,法官一般会以合同条款作为依据判断是非曲直,而不完全是广告。

  如果对楼盘规划存在疑问,可以登录陕西省规划局的网站查询楼盘的详细规划,那里会对楼盘的绿化率、容积率等等做出规划说明。如果合同与规划有所出入,买房时就要留个心眼了。此外,小区中哪些是市政建设哪些是小区建设,也要弄个明白,不然市政建设遥遥无期时,就不能怪开发商没有信守诺言了。


来源: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Tags: 仓储合同两种特殊权利,购房合同备案流程


宋——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4006686166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友情链接

微信扫一扫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