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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让合同有怎样的特征 受让方未支付技术转让费,还能继续使用专利技术吗
2022年2月19日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宋律师,杭州劳动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技术转让合同有怎样的特征

一、技术转让合同

1、技术转让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第一,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现有的技术成果。

第二,技术转让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

第三,依技术转让合同所转移的是技术成果的使用权或所有权。

2、技术转让合同的效力技术转让合同的一般效力。

第一,对让与人的效力。

第二,对受让人的效力。受让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与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技术咨询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的概念。

技术咨询合同的效力。委托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数据,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受托人符合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技术技术成果的归属

第一,有约定的,依照约定确定技术成果的归属。

第二,无约定的,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

受让方未支付技术转让费,还能继续使用专利技术吗

受让方未支付技术转让费,还能继续使用专利技术吗签订了转让合同就不能。

专利转让权一经生效,受让人取得专利权人地位,转让人丧失专利权人地位,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影响转让方在合同成立前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效力。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原*利实施许可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由专利权受让方承担。另外,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前,转让方已实施专利的,除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应当停止实施。

专利的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后,原权利人丧失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未经许可不能够在自己原有的范围内继续使用。不过,在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时,发明人或设计人所享有的署名权和获得精神奖励等权利并不同时转让。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都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并且,当事人应将合同副本提交给中国专利局,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才能生效。

专利还可以通过实施许可的方式,许可受让人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人支付约定的使用费。专利的实施许可包括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和普通许可三种方式。其中,排他许可就是许可受让人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对合同规定的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让与人仍保留在该范围内的使用权,但排除任何第三方在该范围内对同一专利技术的使用权。

技术转让又称技术转移,技术转移是指技术在国家、地区、行业内部或之间以及技术自身系统内输入与输出的活动过程。技术转移包括技术成果、信息、能力的转让、移植、产业化、引进、交流和推广普及等。

技术转让是技术贸易的一种主要类型,技术市场上的技术转让是指技术成果由一方转让给另一方的经营方式。所转让的技术包括获得专利权的技术、商标,以及非专利技术,如专有技术、传统技艺生物品种、管理方法等。

觉得自己的权益在技术转让中得到比较大的损失,建议你可以来咨询律师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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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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