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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的内容有哪些?合同主要条款包括什么
2022年4月2日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宋律师,杭州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合同条款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条款其实也就是用来确定合同当事人义务和权利的依据,合同条款一定要完整、明确,而且条款与条款之间不能够有矛盾。那么,合同条款的内容到底有哪些,这是大家对于合同条款所需要了解的内容。下面,就由为大家整理出来关于合同条款的内容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

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承受者,没有当事人,合同权利义务就失去存在的意义,给付和受领给付便无从谈起,因此,订立合同须有当事人这一条款。当事人由其名称或者姓名及住所加以特定化、固定化,所以,具体合同条款的草拟必须写清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执行的对象。合同不规定标的,就会失去目的,失去意义。可见,标的是一切合同的主要条款。目前,多数说认为合同关系的标的为给付行为,而《合同法》第12条所谓标的,主要指标的物,因而规定有所谓标的的质量、标的的数量。所以,对于《合同法》及有关司法解释所说的标的,时常需要按标的物理解。

三、质量与数量

标的的质量和数量是确定合同标的的的具体条件,是这一标的 区别于同类另一标的的具体特征。标的的质量需订得详细具体,如标的的技术指标、质量要求、规格、型号等要明确。标的的数量要确切。首先应选择双方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其次要确定双方认可的计量方法;再次应允许规定合理的磅差或尾差。标的物的数量为主要条款;标的物的质量若能 通过有关规则及方式推定出来,则合同欠缺这样的条款也不影响成立》第1条)。

四、价款或酬金

价款是取得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酬金是获得服务所应支付的代价。价款,通常指标的物本身的价款,但因商业上的大宗买卖一般是异地交货,便产生了运费、保险费、装卸费、保管费、报关费等一系列额外费用。它们由哪一方支付,需在价款条款中写明。

五、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涉及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违约与否的因素之一,十分重要。履行期限可以规定为及时履行,也可以规定为定时履行,还可以规定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如果是分期履行,尚应写明每期的准确时间。

履行地点是确定验收地点的依据,是确定运输费用由谁负担、风险由谁承受的依据,有时是确定标的物所有权是否转移、何时转移的依据,还是确定诉讼管辖的依据之一,对于涉外合同纠纷,它是确定法律适用的一项依据,十分重要。

履行方式,例如是一次交付还是分期分批交付,是交付实物还是交付标的物的所有权凭证,是铁路运输还是空运、水运等,同样事关人的物质利益,合同应写明,但对于大多数合同来说,它不是主要条款。

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若能通过有关方式推定,则合同即使欠缺它们也不影响成立。

六、争议解决的方法

解决争议的方法,是指有关解决争议运用什么程序、适用何种法律、选择那家检验或者鉴定的机构等内容。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选择诉讼法院的条款、选择检验或者鉴定机构的条款、涉外合同中的法律适用条款、协商解决争议的条款等,均属解决争议的方法的条款。

合同条款依其作用可分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和普通条款。

上文就是为大家整理出来的合同条款的内容,相信您在阅读了上文过后对于合同条款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在法律方面还有其他什么不了解的地方或者是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是您解决不了的,您可以直接来电咨询的专业律师。

合同主要条款包括什么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自治的一个结果。合同条款就是合同条件的表现,合同条款可以确定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内容具体的表现就是合同的各项条款。合同的条款必须确定,完整,而且各个条文之间不能互相矛盾,不然就会影响合同的生效。具体来说,合同的条款可以分为必备的条款和非必备的条款。

通过合同的主要条款,我们可以确定合同的性质。比如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买方义务和卖方义务,我们就可以由此确定,当事人订立的是买卖合同。

如果合同中没有主要条款的话,合同是不能成立的。

非必备条款,又称普通条款,普通条款,就是说不是合同一定需要的条款。比如当事人的名称,住所,标的的质量等等,就是说如果没有这些条款的话,合同还是能够成立的,因为这些条款有时候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漏洞的填补,或者进行解释,最后还是不会影响合同的成立。

合同的主要条款,并不是一定的,由于合同的类型不同,合同的主要条款可能是不同的。比如在买卖合同中,我们需要约定标的物的价格及价格条款。但是在赠与合同中,由于我们是无条件的给予对方,就不涉及价格的问题,因此就不需要价格条款。

虽然不同的合同可能有不同的主要条款,但是有一些主要条款是每个合同都会具有的:

第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这是每一个合同都必须要有的。当事人没有明确,就没有办法确定权利和义务的主体,也就没有办法解决纠纷。

第二,合同的标的。没有标的的话,合同是不能成立的。很多东西都可以成为合同的标的,无形财产,劳务也可以作为合同的标的。

第三,标的的数量。

第四,标的的质量。

第五,价款或者报酬,即所谓的价格条款。

第六,履行的期限,就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一个完成双方工作的一个区间。

第七,履行的时间和地点,如果时间和地点没有明确的话,法律上是有规定填补漏洞的条款的。

第八是违约,违约,就是说如果当事人有一方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时,另外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该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

第九是解决争议的方法,一般来说双方都会约定发生争议时是找仲裁委进行仲裁,或者是提交法院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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