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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别人送的东西致使受伤,送的人有责任吗?签房屋赠与合同后,房屋没过户就去世了,有效吗?
2022年4月2日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宋律师,杭州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使用别人送的东西致使受伤,送的人有责任吗?

  在朋友或者恋人之间经常会互送一些东西,因此关系比较亲密,日常中的赠送一般就是无偿的,也是一番好意。那么在使用了别人送的东西致使自己受伤了,送的人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呢


  其实,送东西是生活用语,在法律上将送的行为称之为赠与。在使用赠与物后造成自己受伤的,赠与人是否承担责任,要根据具体的情况。


  首先,如果是无偿赠与的,原则上赠与人是不承担责任。


  无偿赠与即是我们所说的免费送,白白送的那种,既然别人都是免费赠与的,在使用后出现情况的还要找送的人负责,赠与人的责任过重,要是都这样规定估计以后就没人敢送东西给别人了。


  其次,在无偿赠与的时候,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缺陷或者保证没有问题的,过后受赠人在使用的过程中受伤的,这时的赠与人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虽说无偿赠送的时候不能过分地加重赠与人的责任,不过要是赠与人明知要赠与的东西是有瑕疵的还不告知,主观上是存在过错,导致使用的人受伤的,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如明知道护肤品或者保健品可能造成他人人身受损的,没有告知他人的,给受赠人造成伤害的,就要负相应的责任,不能以是免费送来免除自己的责任。


  再者,附某些条件或期限赠送的东西致使他人受伤,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此时,赠与不再是无偿的,更像是买卖合同,赠与物造成受赠人损失的,赠与人也就需要承担类似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进行适当的赔偿。


  因此,我们就知道能不能要求赠与人承担责任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的,而做为赠与人在向别人赠送物品的过程中存在瑕疵的也要及时地说出来,避免承担不必要的责任。



签房屋赠与合同后,房屋没过户就去世了,有效吗?

父母送房给子女,祖父母送房给孙子女,往往都是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了事,甚少会有人急着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的,至多就是去公证下合同。但若果赠与人因故死亡了,这种情况,就极易引发赠与合同是否有效的纠纷。


在实践中,签房屋赠与合同后,房屋没过户赠与人就去世了,赠与合同依然有效:


按照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那么赠与合同就已经成立生效了,只要赠与合同不被依法撤销,合同都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效力,不因赠与人去世而无效。


因此,赠与人去世后,要是其继承人或房管局不认可赠与合同效力的,可如下处理:


1、受赠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赠与合同效力,以便拿着判决书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过户。


在实践中,如果仅有赠与合同,赠与人没有到场又没有委托书的话,房管局是不会办理过户的。受赠人要想凭借将房屋过户的,可以到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诉讼确认对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这样拿到相应的判决书,就可以到房管局过户房屋了。


2、若对方继承人拒绝配合办理房屋过户的,可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承人支付与房价相当的款项,或要求对方继承人配合办理房屋过户。


或许有人说赠与房屋未过户,房屋依然是赠与人的,这种说法也没有大不妥的,但只要赠与合同未经依法撤销的,合同有效,赠与人与受赠人就存在赠与财产的债务关系,这种债务关系不会因为赠与人死亡而消除的。


按照额规定,赠与人的继承人如果继承其遗产,则需偿还其债务。也就是说,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配合过户或支付等价值的款项。


这种情况下,如果因赠与房产权属问题发生纠纷,有无法协商处理的,可委托专业合同律师协助处理,尽早解决房屋权属问题。




来源: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Tags: 使用别人送的东西致使受伤,送的人有责任吗,签房屋赠与合同后,房屋没过户就去世了,有效吗


宋——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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