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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的期限及方式是如何的?合同不能履行的补救措施有哪些
2022年3月3日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宋律师,杭州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合同履行的期限及方式是如何的?

  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那么对于合同履行的期限及方式是如何的


  合同履行的期限及方式具体可以这么说:


  1、合同的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能构成迟延履行而应当承担违约。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根据《合同法》第 61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也是合同履行原则中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不按履行期限履行,有两种情形:迟延履行和提前履行。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合同为迟延履行,当事人应当承担迟延履行,此为违约的一种形态;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所为之履行为提前履行,提前履行不一定构成不适当履行。


  2、合同履行方式


  履行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何种形式来履行义务。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履行方式由法律或者合同约定或者是合同性质来确定,不同性质、内容的合同有不同的履行方式。根据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在履行方式上,履行义务人必须首先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履行。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3、更多知识:合同履行费用


  履行费用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履行费用,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负担费用。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履行费用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则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变更住所或者其他行为而导致履行费用增加时,增加的费用由债权人承担。







合同不能履行的补救措施有哪些

  合同的履行,是指对合同规定的义务的执行,但是有时候合同不能履行,面对这样的情况,合同不能履行的补救措施有哪些呢


  在合同履行时,最无法避免的情况就是对方违约,企业几乎没有任何途径避免对方行为不当。社会经济活动总是瞬息万变,合同签订后,企业可能由于有更好的交易条件或经营恶化,导致不愿继续履行合同。前一种违约我们称之为;对方违约;,后一种违约行为我们称之为;主动违约;。


  鉴于此,面临这二种情况时,法务经理就应该重点考虑如何进行合同救济,以尽量减轻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处理不当,就容易使企业扩大损失。


  对方违约的救济


  《合同法》第11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因此,当出现对方违约的情况时,企业能够做的就是及时采取恰当的补救措施避免因此产生的损害进一步扩大。同时积极行使法定或约定的权利,固定相关证据,以便将来追究对方相应的。


  l、行使抗辩权


  抗辩权,是对抗他人权利主张的权利。合同法规定了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法律为防止抗辩权滥用,针对不同的抗辩权规定了不同的行使条件。在己方积极行使抗辩权的同时,也需要准确衡量他人行使抗辩权是否符合法定条、程序,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2、行使保全措施


  保全措施,是指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的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保全措施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保全措施是债权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策略,企业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若没有及时采用相应的保全措施,同样将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如保全措施的采纳必须通过人民法院,若企业自行向第三人主张债务人的债权,则因为违反法定要求而无法达到保全措施的效果。另外法律规定了撤销权行使的期限,超过法定期限则将丧失撤销权,将给企业造成严重的损害。实践中,不少企业不懂得运用保全措施维护自身权益,甚至有些企业明知债务人有恶意逃避债务的情况却不知所措。


  主动违约的救济


  当企业判断违约所带来的损害远小于因违约而带来的潜在利益时,企业往往会采取违约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对于法务经理而言,这是一个相当困难而又痛苦的判断。一旦作出了主动违约的决定,法务经理应该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来避免可能造成的损失。


  1、寻找恰当的违约理由


  企业作出主动违约的决定时,一定要先寻找一些合理的理由,例如:对方的不当履行;对方存在缔约过失;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的困难,以期望与对方协议解除合同。


  2、不当成就解除条件的法律风险。


  一些合同当事人会事先约定可解除合同的情况,在准备主动违约时,企业可利用有关的约定,故意成就解除条件,然后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尽管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己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然而根据诉讼法律规定,这种举证是由合同对方承担的,因此在必要时,可以促成这种解除合同的条件的成就。当然,方案的设计要尽可能的完善。


  3、不亢不卑地与对方进行沟通


  我们常说,沟通创造价值,在主动违约的情形下,恰当的沟通可以消除因主动违约而给企业造成的法律风险。通过适时的沟通,在支付一点违约金的情况下,通过协商的方式解除合同,是法务经理的首选策略。






来源: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Tags: 合同履行的期限及方式是如何的,合同不能履行的补救措施有哪些


宋——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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