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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和预付款有什么不同 定金有哪些类型
2022年4月17日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刘润民律师,北京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定金和预付款有什么不同

  定金和预付款有什么不同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额以起到担保作用的担保方式。而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不具有担保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下面就由在本文详细介绍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定金与预付款的定义


  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预付款


  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设置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


  二、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


  1、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给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预付款只是一种支付手段,预付款的交付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的作用。


  2、定金又具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而预付款则不具有此功能。


  3、给付定金一方违约时,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这就使定金起着制裁违约方并补偿受害方所受损失的作用,定金相当于预先交付的违约金;而对于预付款,无论哪一方违约,都不存在上述罚则,要么返还,要么折抵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4、性质不同


  定金是定金合同的主要内容,交付或接受定金,本身不是履行主债的义务,而是债的担保方式,是履行定金合同的行为。


  而预付款则是主合同的内容之一,给付预付款是履行主债的行为。


  5、作用不同


  预付款的作用在于帮助对方解决资金上的困难,使之更有条件适当履行合同,具有支援性;


  定金虽然也有这一作用,但是主要作用还在于担保合同的履行。此外,定金在合同是否成立发生争议时,还可以起到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而预付款则没有担保和证约的作用。








定金有哪些类型

  核心内容:定金有哪些类型成约定金、解约定金、违约定金、证约定金,这些定金的性质,可以有当事人约定,而我国定金的一般性质为违约定金,是根据担保法、我国交易习惯和司法实践的认可得出。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


  定金的性质


  1、定金的性质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具有互不排斥的多重性质。例如,对立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正式订立主合同后,定金不予以返还,而是转而用作违约定金;对于成约定金、证约定金,亦可通过约定使其给付后同时具有违约定金性质。


  2、在有些情况下,即便当事人未约定,也可以推定定金兼具约定性质以外的其他性质。如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成约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而从合同存在必能证明主合同的存在,故上述三种定金当然同时具有证约定金的性质。


  3、当事人未对定金性质作出约定时,应当作出相应的推定。一般情况下,应当推定该定金仅具有定金的一般性质。根据《担保法》规定的立法精神,我国的交易习惯以及司法实践的普遍认可,我国定金的一般性质应当为违约定金。


  定金的分类


  订约定金,又称为立约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订立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约定金是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为适用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一、成约定金。谓为合同成立要件的定金,与要物合同之物的交付,作用相同。司法解释第116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成立或生效。


  二、解约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以承受定金罚则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解约定金是以一方解除合同为适用条件。设立解约定金必须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否则对合同规定的定金只能解释为违约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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