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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表示的解释是什么 合同主体不适格如何处理
2022年3月18日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宋律师,杭州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宋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意思表示的解释是什么

关于关于意思表示十分不好理解,其实我们先把这个词语拆开来看看。那就是“意思”和“表示”,我们分开来看看这两个词语都是什么含义吧。“意思”的含义就是心思,想法,意图,苗头等等。那么“表示”呢就是表达和显露出来的某种意义。这样我们再把这两个词语结合起来就很好理解了。就是即将要发生一定的司法效果的内心意思。

这些不同的表现方法就是我们常说的不同的意思表现表现形式,比如明示形式和默示形式。明示是形式是指直接用语言,文字,表情等行为实施的表示行为。例如招手打出租车,就是表示了我有打出租车的意识。这种明示行为可以是书面形式的也可以是口头形式的。

比如工作中给予对方的图表,信函等是一种书面的明示表示形式。而立遗嘱时一口头描述的方式让代理律师代立遗嘱就是一种口头形式的明示表示方式。默示形式就是指以一种含蓄的,间接的方式表达意思。

通常这种形式不直接所以只有在有法律规定时才被使用。比如在选购商品是并没有说明你要购买某种商品,但是你直接拿起一件商品,并将钱交给收银员。这时收银员就可以理解为你以默示的形式表达了你要购买这种商品。

意思表示也会分为很多种类。例如有相对人的、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比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是有相对的租赁对象是这时就是一种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而我今天承认水房里的水龙头是我打开,这种表示行为并没有相对于某人来表示的就是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还可分为对话表示和非对话表示。比如我们在电话洽谈项目是通过语音聊天拟定的一些项目提案就属于一种对话表示。而非对话表示往往情况比较复杂。比如默品牌通过广告的形式表达其产品的功能就属于一种非对话形式的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也分为要式表示和非要式表示。要是表示就是指在法律上或者当事人指定要求的一些内容为要式表示。最后一丝表示还能分为健全的意思表示和不健全的意思表示。

健全的意思表示就是指的健康自由的意思表示行为。而其他的被动的收到不正当影响的意思表示行为都是不健全的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的法律效果主要体现在它的约束性上。例如我们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就要履行付款和付房的义务。如果一方违约就要承担合同中相应的部分。这就是一种相对的意思表示约束力。

当然意思表示也拥有一些表达不完善的时候。比如意思表示不一致的虚伪表示也是存在的。人们对某种意思表示的某些行为也会存在一定的误解。有时候生活中也会存在一些欺诈、胁迫和乘人之危的表示行为存在。所以我们要正确的理解法律中的意思表示的概念。

合同主体不适格如何处理

一、合同主体不适格如何处理

如果合同主体不适格,通常合同不会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如果经过合同当事人协商,增加适格的主体作为签约的主体,重新订立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是有效的。

合同主体不适格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无权处分,当交易主体无权处分合同标的物时,将影响合同效力。

2、不具备法定的资格,法律规定一些商业行为只能由具有特定资格的民事主体才能进行,而普通民事主体从事这些活动将导致主体不适格。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法律禁止一些主体从事特定交易活动,若对方恶意利用这些禁止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企业将面临法律风险。

4、合同义务部分为第三人才能履行的。这种主体不适格更为隐蔽。合同主体并非不符合合同所有内容,而是合同部分内容必须特定第三人才能完成。这种为第三人设立义务的约定无效,会导致部分合同内容无效或者效力待定。

二、合同主体不适格有何法律风险

法律对一些商业活动主体有特殊要求,在从事这样的经济活动时,若主体不适格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不能产生预想的法律效果。一些商人利用这种规则,故意制造主体不适格情况进行欺骗,给当事人造成法律风险。

无权代理、公司内部机构或分支机构、无行为能力人等缺乏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对外签订合同也属于主体不适格的情况,但这些情况较易识别。需要注意的是当主体符合普通的民事主体资格,仅仅在特定交易中属于不适格主体时,带来的法律风险就更具有隐蔽性,普通经营者难以准确识别。

无权处分人。当交易主体无权处分合同标的,将影响合同效力。这种情况并非只存在买卖合同,如技术秘密许可合同,许可方并非技术秘密的合法拥有人,甚至是许可方侵权获得的技术秘密,带来的法律风险危害不容忽视。一些市场主体利用无权处分,将自己能够控制的合同标的以非权利人名义签订合同予以处置,一旦感觉交易对自己不利,就主张合同无效,阻止交易进行。而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只能追究其缔约过失,产生的损害十分严重。

不具有法定的资格。法律规定一些商业活动只能由具有特定资格的民事主体才能进行,而普通民事主体从事这些活动将导致主体不适格。这类关于法定资格的规定,常见于一些部门法规,建筑、医药等技术要求较高的行业往往有此类限制性规定。若因不符合法定资格将导致合同无效,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损害通常难以预计。

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法律禁止一些主体从事特定交易活动,若对方恶意利用这种禁止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企业同亲面临法律风险。如众所周知在经济交往中为提高自己履约能力的可信度,常常采用提供担保的方式,《担保法》第八条、第九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不得作为保证人,以这样的主体提供担保实质上并没有任何担保效果。

合同义务部分为第三人才能履行。这种主体不适格更为隐蔽,合同主体并非不符合合同所有内容,而是合同部分内容必须特定第三人才能完成,这样会导致部分合同内容无效或效力待定。这种情况需要认真理解合同内容才能够准确识别。常出现在与集团公司合作,为交易方便将若干个公司共同履行的义务纳入到一个合同中约定。

签订合同的主体一旦被认定为不合格的,此时就算当事人有签订合同,也会对导致合同不发生效力,但并不一定合同就是无效的,因而可能出现表见代理等情况,这个时候签订的合同经过追认,那么还是会发生效力,不过在追认之前一般就属于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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